通州区推行公民旁听招投标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2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明着招标,其实结果已经内定”,“招标过程不透明,监督不到位”,“招标是别人的事,老百姓插不进手”……针对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通州区建委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公民旁听招投标会议制度。 通州区纪委负责人介绍,该区每年都有企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到违法处罚,主要集中在规避招投标、投标企业之间串标、暗箱操作等方面。
根据实施“阳光工程”要求,通州区决定对招投标实行广泛的社会监督,监督主体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筑公司经理等各方面人士,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实行公民旁听招投标会议制度的意义在于,解决了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的系统化问题,变单一部门监督为多方位监督;招投标会议向社会开放,使规避招投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降低;群众广泛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不仅增强了招投标行为的公开性,也使项目本身能够体现大多数公民的利益,还让公民对政府正确行为有足够的了解,加强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联系。(高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