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向社会征集“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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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9:55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实习生高瑞娟记者徐国栋)笔者从10月29日省消费者协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省消协向全省各界、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征集消费领域现存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及相关评论性意见。 “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经营者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
本次征集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物业服务、短信服务、金融、保险、网上交易及商场、超市(连锁店)服务等社会消费领域的各个方面。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旦发现上述领域中存在典型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或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可向省消协反映或提出评论性意见。 消费者可通过写信、传真或发邮件三种方式参与此次活动。信件寄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16号河北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点评部”(0311-6053315),传真电话是:0311-6066662,电子邮箱为:lanj315@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