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工会会员证消费可优惠 在全国尚属首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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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0:3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从昨日起,凡持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的省内外会员,在福州市12家酒店、商店消费可享受优惠待遇。 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其目的让加入工会的职工得到实惠,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目前,仅福州市就有82万工会会员,其中30万人是进城务工人员。
首批12家可享受优惠待遇的商家 福州大饭店、聚春园大酒店、于山宾馆、福州大酒家、金叶大酒店、龙祥大酒店、贸总酒店、北京饭庄、安泰楼酒家、好又多百货、世纪联华超市、永乐家电。 N本报记者 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