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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严禁滥收买路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0:39 新华网

  10月31日,从山东省公路部门举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上获悉,对收费公路建设、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等作出明确规定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将从11月1日起全国施行。

  上午,在309国道济南收费站,正在向过往司机发送宣传页的济南市公路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公路发展将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
得违反公路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设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 (记者高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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