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营性利用的无居民海岛首次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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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2:59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1月1日电(吴语)11月1日起,《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厦门市从此对于经营性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可以实行招标、拍卖。27日上午,厦门市环保局、国土房产局、海洋与渔业局、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等有关部门对该法规进行了讨论,首次对无居民海岛使用“拍卖”两字。 据介绍,从11月1日起,无居民海岛将分为非经营性利用和经营性利用两种不同情形,
获准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应当符合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及有关规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据了解,厦门共有无居民海岛44个,占厦门海域岛屿总数的72%,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仅有17个,数量很少,十分宝贵。这些岛屿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完)(责任编辑:陈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