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顶山风景区内捕杀野生动物的工具遍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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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4: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我们这儿有人在捕杀野生动物,而且捕杀、销售、食用一条龙,景区内每天都有不少动物惨遭毒手。”10月30日,记者接到驻马店金顶山风景区附近的一位读者的举报。 捕杀工具遍布景区 昨日上午9时,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距驻马店市区20公里的金顶山风景区。在景区大门口的停车场,停放着大小三四十台车辆,景区内游客随处可见。 知情人告诉记者,该景区原本是确山县蚁峰镇的国有林场,面积约71平方公里,现在是一个保护较好的省级森林公园,来旅游的人络绎不绝。以前,在这个景区偷猎的人大多是用老鼠夹子和钢丝网套,今年,偷猎者又弄来了一种新型工具:电网。 “一张电网能罩住几亩地大小的地块”,景区内一位见过电网的妇女比划着说,电网用的电线都是裸露的铁丝,就固定在离地面七八厘米的地方,野兔碰上了,轻的被打伤,重的当即毙命。现在景区内捕杀工具可以说到处都是。 这种东西对游客也是个潜在的威胁。该妇女说,她曾亲眼看见过一个下电网的偷猎者不小心被电网打出好几米远。 电网对野兔来说是一个更大的威胁。“原来用夹子或者网套,一个人一天只能逮两三只,用电网有时一天就能逮十几只。”景区内69岁的护林员张开放痛惜地说,他只要见到偷猎者,都会去制止,但是偷猎者人多,地形又熟,根本管不住。 在景区的一条小道上,记者身后的一名游客差点被绊倒,低头一看,原来是偷猎者下的钢丝网套。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在景区内卖百货的偷猎者,他说,为了增加收益,他和另一偷猎者“每天下的网套至少有100多个,要是下夹子,至少要二三十个”。 野生动物当街叫卖 捕杀到的野生动物如何出手呢?知情者告诉记者,附近一些野味饭店和偷猎者很熟,不少人都是定点供应。除此之外,不少野生动物都被带到不远处的蚁峰镇集市上卖掉了。 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蚁峰镇。在镇中心的十字路口,记者向几个卖水果的生意人打听交易野生动物的场所,几个生意人指了指十字路口向西30米处说:“就在这儿,不过你们来晚了,野生动物早在10点以前就卖完了。” 据附近的人们说,在这里出售的野生动物主要有野兔、野山鸡、斑鸠等,偶尔还有蛇、野猪等出售。 记者问野生动物在集市上是怎么卖的,镇上的人说,“就用塑料袋子装着,和其他东西一样叫卖”。 “离派出所这么近,不怕查吗?” “这是小镇,县林业公安局的人几乎不来,派出所的人睁只眼闭只眼,也不大管。” 景区饭店大打“野味”牌 在暗访中记者发现,被捕杀和售出的野生动物,最终被送往各野味店,成了一些人的盘中餐。 在通往金顶山风景区的路上,一家“休闲山庄”门口的牌子上赫然写着“品尝野味”。听说记者中午要请人吃饭,两个女老板忙说:“只要是野味,我们这里都有!” 女老板提供的菜单上显示:一盘炒野兔35元,一盘炒斑鸠35元,一份野山鸡46元……一听记者嫌菜价太高,女老板忙说:“我们这儿的东西绝对正宗,进的野兔都是活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距金顶山风景区大门100米远的“金顶山庄”,在操作间,一个大盆子里浸泡着刚剥好的野兔,足足有二三十只。几只野山鸡被拴在一起,有的腿上还流着血。山庄里,十几辆轿车停放得满满的,有驻马店的,也有郑州和其他市的。 在金顶山风景区内,仅有的两家饭店也都大打“野味”牌,记者看到,其中一家就在林场和景区管理中心隔壁,另一家也不过在百米之外。一名店主告诉记者,他们租的是景区管理处的房子,每年要交给景区两三千元的房租和“管理费”。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副主任刘增喜。刘增喜说,野兔、野山鸡、斑鸠等都是河南省一般性保护动物,饲养、运输和经营都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应证件,否则应按照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在野外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更是不允许的。而记者在暗访时,没有见到相关的证件。(记者 胡建强 李钊/文 张鸿飞/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