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人大依法纠正政府不合法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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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4:57 人民网 | ||||||||
人民网11月1日讯近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邢台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发现其中部分条款违背《行政许可法》,致函要求市政府予以修改或废止,市政府按照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涉嫌违法条款进行了修改。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对犬只,特别是宠物犬的饲养管理,2004年8月1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邢台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2004]9号),并报市人大常委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献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