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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人大依法纠正政府不合法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4:57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1日讯近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邢台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发现其中部分条款违背《行政许可法》,致函要求市政府予以修改或废止,市政府按照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涉嫌违法条款进行了修改。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对犬只,特别是宠物犬的饲养管理,2004年8月1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邢台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2004]9号),并报市人大常委
会备案审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其中部分条款属无依据设定行政许可,部分条款规定的收费也缺乏依据。法制工作机构就此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审查报告。主任会议经过研究,责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致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法进行修改或废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研究了人大常委会意见,并专门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写出报告,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献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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