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办法 流浪儿童父母负法律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4: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1月1日消息 中国首部《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已经拟定,该规定将明确流浪儿童的父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国家民政部工作人员就流浪儿童救助立法问题赴河南进行调研。
据参与调研的一名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例》等法规对流浪儿童问题提出原则性意见,但还缺乏一部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来规范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流浪儿童的问题根源在家庭,孩子流落街头,就等于父母放弃了监护权。根据《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规定》,流浪儿童的父母将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按照新规定,流浪儿童将不会简单地被集中起来管理,而是尽可能使他们回到家庭,或者接受家庭式的教育。来源:京华时报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