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受贿玩忽职守 四川甘洛县原县长巫林获刑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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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6: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成都11月1日专电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收受贿赂共计51万元,并因玩忽职守造成8人死亡矿难事故的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巫林涉嫌受贿和玩忽职守一案,日前已经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被告人巫林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甘洛县立兴碳化硅冶炼厂郭守全给巫林送去拜
2003年5月,乐山市扶贫办副主任马国刚到甘洛县考察,准备在甘洛县投资修建惠林电站,为早日拿到批文,马国刚委托亲戚找到巫林帮忙。同年6月,巫林为马签发了修建电站的批文,并从中获得“感谢费”3万元。同年8月,甘洛县成立了矿业秩序整顿领导小组,由巫林任组长。巫林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后,对“五证”(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非煤矿山基本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不全的矿井,未按规定全部关闭,致使位于五大矿区内的申柏一号井,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没有停产,从而导致2003年10月11日发生矿难事故,造成8人死亡。为逃避责任,县里又弄虚作假补发了停产通告,并将落款日期改到事故发生之前。(任硌刘忠俊)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