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有了"歇脚"时间 巡逻一小时休息十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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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8:33 新华网 | ||||||||
在10月28日深圳市交警局新闻通报会上,深圳市交警局长许东平向记者透露,该局将在勤务制度中推行巡路交警“歇脚”时间,并规定交警大队主要领导每天要在值勤中站点1小时。新的勤务制度将在下月起实施。 新的勤务制度中首次规定了“歇脚”时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如规定在平峰时间,在交通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固定岗民警可以在岗亭值守,巡逻岗民警每小时可
针对当前道路拥堵主要源于交通事故不能按要求快速处理的状况,新勤务制度实行全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下放事故处理权限。从明年1月份开始,将造成人员受伤和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下放到辖区中队处理;同时,交警局拟将一次死亡三人以下(不含三人)事故的责任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大队。(宋毅 杨静)(责任编辑:王南)(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