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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 四川农民得好处政府受束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20:44 四川新闻网

  本网独家获得的最新消息:四川新闻网记者11月1日从四川省人大处获悉,今年6月25日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今起正式实施。据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对农业大省的四川农民是一件大喜事。因为该法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而以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主的补助对象今后将能够充分地享受到国家补助。对此,四川省农机局法制处的刘处长在谈起《促进法》时深有感慨,“这部法律的实施,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民,而政府却成了最受束缚的对象!”

  据四川省农机局法制处刘处长告诉记者,四川虽然是个农业大省,但农机化水平一直处于落后地位,在全国范围内仅排在第25位,这主要是因为四川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所致。虽然四川省政府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一直进行补助,但补助的金额很少,与农民本身的需求相比差距很大。在谈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今后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时,刘处长感叹道:最大的困难就是有些领导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不到位、不重视,使得四川省农机化进程缓慢。此外再就是四川省的财政能力有限,而农民自身的购买能力又不足,结果形成一个矛盾点。事实上,四川农民的购买欲望很强,但政府的补助却跟不上,结果农民只有望洋兴叹。而作为农业机械的生产与其它机械的生产不同,其看似简单但实际过程却相当复杂。因此要想开发出一个成熟的产品,以目前四川省的技术水平还难以实现。由此可见,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在四川省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值得欣慰的是,四川省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审议通过后,正在开始制定诸多优惠政策,以确保农业机械化能在四川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其中包括根据各地农民发展需要,千方百计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使之既可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此外,政府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区域化、标准化种植为借口,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据了解,凡是涉及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的主要单位,包括财政、税务、金融、科技等等单位,也都将一一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优惠政策,亮起绿灯,努力发展四川省的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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