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远业主想与物管公司签保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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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2:19 东南早报 | ||||||||
《房子被淹责任谁担》追踪 早报讯(记者黄耿煌苏勇)早报昨日8版报道了《房子被淹责任谁担》,住户黄女士认为,有人利用不安防护栏的阳台,进入她家开了水龙头,让正在装修的房子受淹。 黄女士昨日说,此次事件的损失可由她个人承担,但要求物业允许她装防盗网,如果
如果物业不愿签订协议,并做不到物业合同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物管公司应尽的责任,黄女士将诉诸法律,寻求权利保护。 三远物业的舒经理说,这协议不大可能签,但答复会直接给业主沟通。 泉州伟烈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说:根据中远名城的物业手册,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协议,不在外墙上安装防盗网,那双方应该遵守。但物业承诺24小时在小区内安排安管人员巡逻,如果是安管人员不尽职,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业主担心不装防盗网,以后会继续造成损失,林律师说,当安全隐患与物业规定产生冲突时,业主应当找物业或开发商,商定具体职责,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明确责任。当然,业主应该从自身最大程度地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