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究竟是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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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01 法制晚报 | ||||||||
据10月28日《沈阳今报》报道:日前,北方某中超球队一名“大哥”级球员被俱乐部“痛下杀手”勒令离队。原因是在中超第二阶段比赛中,该球队接连遭遇莫名其妙的输球,引发球迷愤怒和媒体指责,当地政府领导震怒之下责令俱乐部清除“内鬼”。俱乐部细察得知,这位“大哥”不仅是“内鬼”,而且还是“内鬼”的头,他参与赌球并组织本队球员踢假球,更在“事成之后”主持分赃,单是派给“小兄弟”们的“红包”就超过50万元。
不知是什么原因,这则报道给读者留下了诸多悬疑:这些“内鬼”是哪家俱乐部的腐败球员?他们都踢了哪些场次的假球?不算给“小兄弟”的50多万元,这位“大哥”还收了多少黑钱?谁又是这笔黑钱的“上家”?尤其关键的是这位“大哥”到底是谁?这些关键问题全都语焉不详,这就很容易使人生发出:“大哥,你好舒服!”的感叹。 不是吗?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这位“大哥”要想撇清干系难免要费一番周折。撇不清,不仅有“破财”之虞,更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可是这些“灾难性”后果到目前都没有要发生的迹象。俱乐部所谓“痛下杀手”,不过就是将“带头大哥”勒令离队完事。不法行为的“成果”仍在被“大哥”所享用,所得并未失去,失去的仅仅是再次踢假球的机会。 如此“舒服”,竟还有人为“大哥”抱不平,理由是“从老板到球员全民皆赌,只不过这位‘大哥’玩得太大、太过,正好当了替罪羊而已”。甚至认为“依当前的情形,勒令离队的处罚算是重的了”。如此看来,假球的土壤依然深厚,待得“因缘际会”谁也不知道还会再发生什么。 作者:李榆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