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兼职兼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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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25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11月1日电记者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已经提出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可获取合理的回报。 据《现代金报》报道,浙江省人事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省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订的政策,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
兼职兼薪作为一种政策导向,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崭新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