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手术被观摩未婚女士告倒教学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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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25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青岛11月1日专电(记者刘宝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青岛市首例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是否侵犯隐私权案,判决认定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03年9月2日,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到青岛某医院做人工流产。作为青岛市某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医院组织了八九位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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