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受贿两万元 万州国土局副局长受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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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25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1日电重庆市万州区国土局原副局长沈建波,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中利用职权受贿11万元,另有13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日前,经上级指定管辖,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
洗手间受贿2万元 沈建波受贿案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初的一天,万州区兴茂集团董事长杨某,为了其下属单位能揽上万州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杀人田”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三期工程,在龙庭半岛别墅开会时,杨在二楼的洗手间给了沈2万元的现金。 此后不久,杨的下属单位成为该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 投案自首从轻判决 2003年5、6月份期间,万州区和平广场滑坡治理工程的承建方负责人熊某找到沈建波,要求其帮助解决工程中夹沙石资金漏项、调整工程概算书等事项,沈表示可帮其疏通关系。事后,熊某先后4次送给沈现金4万元。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间,沈建波还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先后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 沈建波犯罪后,有投案自首情节,法院遂减轻和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