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典型违法广告被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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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3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广告监测公告。这次检查范围为食品广告发布量较多的61种报纸2004年8月9日至15日发布的食品广告,共检查广告694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413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59.51%。 工商总局公布了这次检查发现的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这些案例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1、《兰州晨报》、《春城晚报》发布“脑力智宝”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脑病的治疗作用。 2、新疆《晨报》发布“苦乐康”胶囊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 3、《今晚报》、《新安晚报》、《江南都市报》、《齐鲁晚报》发布“神经节苷脂”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脑病的治疗作用。 4、《燕赵晚报》、新疆《晨报》发布“协和汉龙胶囊”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 5、《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发布“今脂善”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6、《春城晚报》发布“彤辉罗布麻茶”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高血压等疾病的治疗作用。 7、《燕赵晚报》发布“保血神茶”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8、《新安晚报》发布“九润枫斗晶”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多种疾病的治疗作用。 9、《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发布“美人王胶囊”食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10、《太原晚报》发布“阿法林福根”保健食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