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百万襄樊一副市长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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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湖北省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7年间单独或与妻子冯卓琼一道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97万余元,且有96万余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天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赵振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现年49岁的赵振在担任襄樊卷烟厂厂长期间,于1996年初至1997年,多次为广东某贸
赵振在担任湖北省襄樊卷烟厂厂长、襄樊市副市长期间,屡屡应广东个体烟叶商人梁某请求,从1995年1月起至2002年初,多次同意梁某与本厂签订烟叶购销合同。梁某为了“感谢”赵振,并希望能顺利结算到烟叶款,先后共送给赵振好处费63万余元及价值1.8万余元的一套音响。期间,当赵振不在家时,梁某便请赵振的妻子冯卓琼帮忙转达,冯卓琼亲手收下了梁某交给的共45万元贿赂款。 法庭还查明,检察机关扣押赵振的财产折合人民币301.2万余元,加上赵振家庭花费人民币66.5万元,减去能说明财产来源的人民币271.2万余元;赵振对余下的96.5万余元人民币不能说明来源。据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