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处分学生先听各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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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西政成立学生违纪处分听政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厉莉)要把学生开除,得先开个听证会了解各方的意见。昨日记者从西南政法大学获悉,该校专门出台了《学生违纪处分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这在重庆高校尚属首次。
据西政学生处老师介绍,如果学生的违纪行为有可能处以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拿不到学位等较严重的处分,则要举行听证会。该老师表示,因为上述处分关系学生的前途,多一道听证程序把关,可以减少处分的偏差,也有利于保障学生的权益。 据悉,西政现已经成立了学生违纪处分听证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聘请老师组成,对违纪学生有处分权的学生处工作人员不能加入到听证委员会里面。如果学生可能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处分,学生又提出要听证,听证委员会的老师则要组织学生、学生违纪事件调查人、证人、学生的监护人等等举行听证。听证的意见将作为对学生处分的重要参考。到目前为止,该校已举行过两次处分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