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让土地涉嫌受贿跃层房遭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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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他大笔一挥,划拨地摇身变为出让地,受益多多的开发商随后以一套价值63万余元的跃层住房相回报。昨日,涉嫌受贿的重庆市原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员刘忠渝在该市一中院受审。 违规办理出让手续
今年55岁的刘忠渝原为市国房局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诉机关指控称,1997年5月、6月和1998年5月、6月,重庆建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魏建川(另案处理)先后两次打电话给刘,称其征用的江北区雨花村五唐路25-78号划拨地需要转成出让地,让刘忠渝帮忙办一下。 不久,在该地块规划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刘忠渝分两次违规为魏建川办理了出让手续。 一分不花住上跃层 1998年初,刘忠渝打算购买一套住房。 在看房过程中,刘看中了魏建川开发的、位于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40号的林馨园小区五栋的跃层住房,随后他打电话给魏,称其开发的该楼盘“很不错”,希望能购买一套。 魏建川自然心领神会,他将此事委托给售房部经理具体操办,并交代“一切按刘主任的意思办”。事后,刘忠渝以其子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住房和车库的售房合同,总房款为637810元。 同年5月,重庆建川房地产公司在未收到一分房款的情况下,为刘忠渝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该房的产权过户给了刘的儿子。2002年9月,刘忠渝决定将那套没花一分钱搞来的跃层住房转手卖掉。不久,刘忠渝以1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重庆一家公司。 在昨日的庭审中,刘忠渝只承认转手卖房的事实,对公诉机关有关受贿的指控表示否认,他辩称“我当时买房时是付了房款的”。 方剑磊记者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