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商铺“一女二嫁”?商场称该租户无营业执照不能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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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5:0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朱俊博)已经交了入场费、装修押金并签订了合同,入场时却发现别的租户正在装修自己已租下的商铺。近日,广州读者李小姐向本报反映了其租赁商铺的遭遇。 别人在装修自己的商铺
据李小姐介绍,她是广州人,前不久听说蔡屋围一带某商城准备开张,便联系商城招商部冉经理,准备在该商场开一家女装专卖店。 10月22日,李小姐与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因其在广州工作,不能常来深,所以就由表姐陈小姐代表她签了合同。李小姐说,她向商场交纳了1万元入场费和5000元装修押金,租赁了商场里一间40平方米的店铺。 10月24日,李小姐将店面的平面效果图送到商场,却发现自己已经租下的店面里已经有人在搞装修。李小姐觉得很奇怪,赶紧到有关部门询问。对方告诉她,因为没有提供合法的手续,所以商场不能将商铺租给她,并且开业时间在即,商场只好把商铺转租给别人。 李小姐对商场这样的做法很不满意。“他们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把商铺转租给别人,我所租赁的商铺缺少什么手续,商场应该提前告知我们,而不应该采取这样的做法!” 商城:对方没有营业执照 记者采访了该商城招商部冉经理。冉经理告诉记者,陈小姐的店面没有合法的证件。根据商城的规定,业主只要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或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就可以营业。而陈小姐开的商铺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之一,所以他们公司不能让陈小姐开店营业。而商城开业在即,不能让店面空着,于是他们将陈小姐的店面转租给别的业主。 冉经理告诉记者,在整个合同上,签的都是陈小姐的名字,所以他们一直与陈小姐保持联系,至于李小姐是不是真正的老板,商场也不清楚,自然不会与李小姐联系。冉经理介绍,他们已经通知陈小姐领回之前所交纳的费用。 最后,冉经理说,李小姐若是想做投资的话,首先要办理好有效的证件。虽然这一次进驻商城没成功,但是以后双方还是会有合作机会的。目前,李小姐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先办理好一张个体户营业执照,待商城有空铺后,他们欢迎李小姐进来投资。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朱俊博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