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核心区环境整治全面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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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5:2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轩)昨天,中山陵园风景区核心保护区内石象路46号、48号住宅小区,几十辆搬家车有条不紊地来回穿梭,首批31户居民顺利搬家,拉开了前湖片区环境整治的序幕。 在搬迁现场,百名拆房工人依法拆除了小区大门、围墙、停车场、工企单位占地及房屋共3000多平方米,使掩在破旧建筑后多年的树木绿地得见阳光,向游人展现迷人的秋日胜
石象路46号、48号住宅小区位于风景区核心保护范围,紧邻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与世界文化遗产石象路相距不过百米,集中居住了约400户原中山陵园管理局职工,其他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城镇、农村居民点。这里违章建筑泛滥,外来人口集聚,严重损害了风景区的自然环境,使这里沦为游人罕至的卫生死角,此次在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整治工程中被列入一期工程前湖片区拆迁范围。拆迁结束后,将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梅花谷公园,全部还绿于山,还地于林,成为市民共赏的又一园林胜景。该片区于今年10月依法领取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按法定程序开展了评估等工作,从昨天起正式动迁,首日已有38户住户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据悉,此次拆迁充分体现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场加保障”的精神,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完全按市场化评估,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据了解,这两年购买二手房入住46号、48号小区中的近100户住户,此次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当初的购买价。其中1户前年购买价15万元,此次评估价为40余万元,拆迁后在苜蓿园地区购买了一套约8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尚有2万元余款。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户,有关部门已落实城东地区的中低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