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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判一年一个判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5:28 都市快报

  震惊全国的温岭“染色虾米”事件最近有了处理结果,由温岭市检察院立案监督并首批提起公诉的两名案犯包爱华、潘云绕分别被判处1年、2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2年,并处罚金10000元、30000元。

  今年4月份,温岭市石塘、松门等地生产加工有毒虾米、鱼鲞的情况被中央电视台等曝光(都市快报分别于4月14日、6月13日进行了相关报道),温岭市检察院及时加强与卫生部
门的联系,调取相关证据,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建议书,并对整个“毒虾米”事件全程跟踪监督。4月6日,包爱华、潘云绕二被告人在使用“碱性玫瑰精”(俗称“洋红”)加工、生产虾米时被卫生部门查获。

  温岭市法院审理认为,包爱华、潘云绕的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鉴于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结合犯罪的其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陈挺林仁华记者魏孔明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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