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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保险不翼而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5:58 北京青年报

  买车时委托经销商上了六项保险

  理赔时却发现两项保险已被撤销

  窝心

  本报实习记者报道 买车时委托经销商上的车险,当车被剐了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说:“没上此险!”难道保险真的不翼而飞,还是其中另有原因?昨天读者陈小姐给本报打来热线。她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汽车经销商到底把保费用到哪儿了?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经销商和保险公司到底有没有撤销险种的权利?”

  陈小姐先给记者讲述了买车上保险的整个过程:2003年11月21日,她从汽车经销商———中际广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辆“赛纳”轿车,并由中际广通代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庆分公司购买了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在内的六项保险,并为此六项保险一共支付了保险金4838.39元。保险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03年11月26日至2004年11月25日。但是当上周车身受到了剐蹭,找到了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陈小姐得到的答复却是:她未上车身划痕险,换句话说,其车身划痕保险金额为零,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义务。

  “中际广通是我买车上保险的全权代理,所有保险手续都是由他们代理我和保险公司联系,我也有全套的保险单据作证,上面写的就是六项保险,包括车身划痕损失险,为什么现在保险公司却告诉我,我没上那种险呢。”陈小姐十分不解。

  记者随后采访了汽车经销商和保险公司。中际广通的一位蔡小姐以事情还不清楚为由拒绝采访。而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陈小姐当初确实是上了六项保险,但后来,中际广通为她退掉了两项保险,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和车身划痕损失险,因此陈小姐这次无法得到赔偿。”

  记者就此问题又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的霍玉芬老师,“根据保险法规定,任何‘退保’必须经过事主本人同意。如果没有车主本人同意,合同的撤销就是无效的。保险公司应为此承担对车主的赔偿责任。”但是霍老师还透露,在目前的保险操作中,经销商全权代理,不经过事主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遇到类似情况的读者朋友应当对此多加提防,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

  作者:孟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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