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手术被学生观摩 青岛一女士告倒教学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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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6:56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青岛电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青岛市首例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侵犯隐私权案,法院认定,医院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03年9月2日,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到青岛某医院做人工流产。作为青岛市某医学院的教学医院,该医院组织了八九位见习学生对人流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因麻醉处于睡眠状
审理过程中,院方称术前已得到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同意观摩的说法,病历上也没有患者同意的记载或协议,因此,院方“患者已同意”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