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夏文化促进会法人挪用北大80万元被判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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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7:37 新华网 | ||||||||
在筹建北京大学艺术大厦的过程中,华夏文化促进会原副会长郭洪钧用捐款为自己置房购车。昨天(1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挪用资金罪终审判处郭洪钧5年徒刑。2003年3月间,时任筹委会常务副主任的郭洪钧,私自将香港嘉里控股有限公司捐赠的500万元中的80万元,先后用于个人购买房屋、汽车等,至今未还。 据介绍,华夏文化促进会是社会团体。所以,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名定罪而非贪污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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