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于公民旁听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8:26 浙江在线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1月9日至11月11日在杭州举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决定》,本次会议继续允许公民旁听。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审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审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条例(草案)》;审议《浙江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审议《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的决定》;审议《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华侨委员会、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衢州、台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衢州、台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现就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杭州市、台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凡是杭州、台州市或在杭州、台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

  二、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在11月4日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6333、87053441;传真:87053445;申请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个别因工作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42、85250772、85250715;申请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台州市的公民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台州市府大道市政大楼人大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12155;申请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

  四、参加旁听的公民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4年11月2日来源:浙江日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万张精彩家装美图欣赏
购房装修答疑集锦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