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发展不采取公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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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9:13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天在会见香港立法会部分议员后对记者表示,特区政府不会就政制发展采取“公投”的方式,也不会赞成任何组织要组织市民进行“公投”的建议。 董建华说,基本法已经明确规定任何有关07/08年选举的改动,一定要得到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通过、行政长官的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备案。他说,今年4月26日,全
董建华表示,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构,它的决定我们必须遵守及执行,这样才是“一国两制”下,中央与特区正常、正确的关系和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