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地方性循环经济法规贵阳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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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1月2日消息(记者王贵山实习记者张倩)11月1日,我国首部地方性循环经济法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正式实施,贵阳市民反响强烈。 当天,贵阳市循环办在大十字免费向市民发放条例宣传册和循环经济宣传册5万册,同时向3000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首位接受调查问卷的市民钟秀太在翻看了循环经济宣传册后告诉记者,“我不喜欢用一次性餐具,那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接受调查的市民们都认真填写下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它指的是一种把物质、能量进行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在环境方面表现为低污染排放、甚至零污染排放的一种经济运行模式。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实现了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 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制定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市场体系,大力推进绿色采购和社会可持续消费,提倡和促进适度消费。新建项目、新增城市公共设施,应当使用节能、节水产品。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