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不成立胡妻改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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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33 南方日报 | ||||||||
收受贿赂不成立胡妻改判4年 在“爱多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胡志标的妻子林莹也获得了轻判。据悉,“标王”事发后林莹潜回祖籍地江苏苏州,在一家台资公司任管理部的主管,后被人发现可疑通知了警方。 2002年10月30日,她就在胡志标案一审开庭的前一天被捕。2004年7月,林莹也因收受贿赂、挪用资金等罪被中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20万元,林不服上诉。9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林收受回扣款属实,但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现有证据难以证明,同时也没有证据证实林在收取回扣款后为代理商牟取利益。因此判定林商业受贿不成立。故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林莹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上亿资金不翼而飞, “标王”在哭穷? 在“标王”夫妇被捕后,不少人猜测他们应该还隐藏着上亿元的资金,因为就在1998年,由于爱多断货,他们就要求经销商先打钱入账户,总数达8000万,再加上拖欠汕头一些公司的欠款3000万,大约有一亿元的资金不翼而飞。 “标王”二审的辩护人是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的孙振科律师,他还一直担任林莹的辩护人。对于外界的猜测,孙律师认为,从起诉书来看,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爱多”的资金来往大都是通过电汇或者是划款,任何一笔款项都会有蛛丝马迹,公安机关也会反复审计过,如果有这么大的资金漏洞,公安机关肯定会介入侦查。孙律师表示,有些人可能只知道有这么一笔资金,但是不知道资金用在哪里,或者早已用来填补欠账。从与“标王”及其家人的接触过程中,孙律师认为他们已经很穷,连并不是很多的律师费都是靠一些旧部拼凑的。 而见证爱多兴衰的“财会总管”林莹表示,隐藏亿元资金简直是天方夜谭,公司的钱对她来说就是一个数字,她连几十万的钞票都没有见到过,何况上亿元。不少分析家认为,爱多的软肋就是资金链的断裂,胡志标如果有钱,不会冒着进监狱的危险来隐瞒财产的。 “标王”是否还能东山再起? “巨人”史玉柱虽然倒在珠海的巨人大厦下,但是他却在上海奇迹般地“涅被”。胡志标入狱时只有31岁,即使是服满刑到2008年也只有39岁,一代“标王”还能东山再起吗? 在中山市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被称为“标后”的林莹,她说,胡志标目前在服刑,拒绝媒体的采访,能否东山再起很难说,但是他在监狱里的确非常上进。 据林莹介绍,经历过人生的大喜大悲,胡志标会更加成熟,“标王”每个月都与她通信,他目前在高明市一所监狱做假牙的一个监区,负责帮助厂方开单,办公室的条件还挺好,夏天还有空调。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标王”正利用业余时间读财会大专,胡志标最喜欢看企业管理方面的书,有一位狱友是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胡志标不少问题都向他请教。而在学习之余,胡志标还注意锻炼身体,非常喜欢打篮球。 而林莹的监狱生活也很充实,她每天都坚持看一段英文版的《圣经》,还在自学法文,日文她早已通过了二级考试,其它时间只看一些金融、财会方面的书。 业内人士认为,“标王”创造神话的时代已经过去,历史不会简单重演,重温过去的辉煌已是不可能。“标王”虽身居狱中,但仍有不少海外关系和拥戴他的旧部,再加上他的影响和领袖气质,出狱后再创造一番事业也未可知。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