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报考国家公务员要北京户口违反劳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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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3:18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本月16日起拉开帷幕的全国海关系统招考公务员活动因普遍存在就业歧视受到考生质疑,那么同期进行的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活动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不平等,有明显歧视”是受访者给出的最多的评价。 在本次招录公务员中,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各类垂直系统为全国人民提供了8400多个岗位,但不少广州市民反映,报考条件要求太高,尤其是在地域性上,
记者随后查阅了本次国家公务员招录的岗位需求,发现几乎有80%%以上的职位注明“限北京市户口”。如中央纪委、监察机关,其33个部门所提供的48个职位,对社会在职人员全部要求北京户口。全国总工会、中央对外联络部等机构,也都在备注一栏中有同样规定。 为什么这么多国家机关都在地域上设有门槛?中国文联的一位官员日前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谈了一点“个人看法”:“我也认为这样不合理,但我们也迫不得已——文联是清水衙门,公务员每月工资也就1000多元,生活很清苦,不少职员的房子问题没有解决,要是招收了外地户口的人员,他们的住宿、配偶的调配等怎么解决?” 对于本次招考的争议,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秘书长甘文传持有明确观点。他表示,我国《劳动法》里明确规定,在招用职工时,用人单位不能因地域、性别、民族、信仰等因素产生歧视,“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北京人,还是广州人,或是上海人,在求职招聘上应该是平等,不应出现地域歧视。”(何志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