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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演绎蛇吞象神话:小公司吞并2亿国有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3:55 民主与法制时报

  武汉一栋市值达2.68亿人民币的19层高楼,竟然被一家注册资金只有30万、成立仅10天的私人公司所购买。这起"蛇吞象"的离奇房屋买卖,引起了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这位代表将个中黑幕抖搂出来,立即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作为大案要案交由武汉市公安局查办。

  一份假协议带来真效应

  在1992年改革开放的大潮下,一家名为"武汉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港公司)的中港合资公司,在武汉市洪山区成立。港方代表为兴业(香港)有限公司,投资320万美元,占股70%。代表中方的是武汉市洪山区房地产公司,投资135万美元,占股30%。

  洪港公司成立后,港方由陈桂生担任董事长,洪山公司的法人代表张明全担任洪港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建筑等方面业务发展较快。其中,最得意的项目是在武汉市最繁华的"电子商务一条街"的广埠屯地段,兴建了一座集办公、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住大楼,楼名为"武汉电脑大世界"。该楼高19层,加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75万平方米。按武汉市目前房市的价格,这栋综合性商住大楼市值已达到2亿多人民币。

  中方洪山公司算了这样一笔帐:"武汉电脑大世界"写字楼共有2.69万平方米,按市价8000元/平方米,就是2.15亿人民币,还有1700平方米车库,市价为3000元/平方米,就有500多万,加上"电脑大世界"1至5 层房屋3年的租金,每年的租金有1000多万元,这样算起来就是2.6亿多的资产。

  前任中方洪山公司总经理张明全向媒体投诉说:2001年3月28日,武汉电脑大世界竣工之际,从未在合资公司露面的港方董事张钜文携妻子杨碧华来到武汉考察,对"武汉电脑大世界"这一项目赞叹不已,说在香港要有这样的地段、这样的物业还了得!他便对当时中方的负责人说,这么好的项目,你们为什么不加大投资?出任合资公司总经理的中方人士张明全说"我们没钱呀",张钜文说,他有上亿的资金可以投进来,不过他不是法人股东,说话不算数,投进来也不放心,于是要求中方配合他能否签一份假协议。

  现任洪山公司总经理李井淼说:"所有问题的始端都是因2001年4月23日,该公司与港方董事张钜文签定的这份股份转让的假协议引起的。"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中方同意将自己名下的股份以四折优惠的价格"转让"给张钜文。在该协议下面的空白处有两则手写的备注,一则为中方当时总经理张明全手写:"港方张先生主要意图是为了压价打折收购港方其它股东的股份,要求我方配合。"另一则为张钜文手写的"此协议无效,张钜文"。此协议另一备份上张明全也注明:"此协议内容是假的,张钜文有亲笔签字,主要目的是要求我方配合他自己去收购港方其它股东的股份。"好在当时的中方负责人留了个心眼,写下了这两则备注,否则连中方自己的股份都丢掉了。张钜文拿着这份假协议,居然收购了港方其它股东的股份,使他成了大股东,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合资公司的董事长。

  30万"收购"了2.68个亿

  从2002年到现在短短2年的时间内,一个好端端的合资企业,一栋达2.68亿人民币的大楼,就在张钜文董事长的精心"导演"下,变成了一个"空壳"。同时还欠银行贷款4000多万,拖欠建筑商近2000万的工程款,可以说是债务累累,这让中方的投资者百思不得其解。

  原来,洪港公司在张钜文的一手操纵下,发生了如下重大变化:

  按照洪港公司的《章程》规定,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港方兴业公司委派,副董事由中方洪山公司委派。该章程第31条明确规定,洪港公司总经理一职由洪山公司推荐,副总经理由兴业公司推荐。

  2002年9月18日,洪港公司给武汉市工商局递交了一份报告,称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变更,董事会由原来的7 人减为5人:法人代表、董事长为张钜文,副董事长为洪山公司派来的龚嵩,董事为洪山公司的彭安应,兴业公司的黎深国、梁丽贞。但奇怪的是,从这时起,洪港公司总经理一职空缺。

  据中方董事龚嵩发出的一份声明证实:2002年1月29日,洪山公司研究决定,推荐他出任洪港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对此,张钜文直到3月9日才在佛山召开董事会,但只同意龚嵩出任董事、副董事长,拒绝接受龚嵩出任公司总经理。同年3月28日,洪港公司在武汉召开的董事会上,张钜文又决定不再聘用总经理,却聘用他在武汉的亲戚陈昌金为副总经理。洪山公司派出的董事对此声明反对,并拒绝在决议上签字。

  洪港公司的另一位董事彭安应也在一份声明中证实:张钜文出任董事长后,多次拒绝洪山公司根据《章程》规定推荐的总经理。正是由于张钜文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洪港公司从2002年9月18日起,总经理一职长期空缺,使公司形成张钜文独霸公司领导权、决策权的局面,由此中方洪山公司也失去了洪港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知情权。

  中方董事龚嵩和彭安应在声明中还称,他们从未收到过洪港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如资产转卖、产权更名、资产的处置等情况都不知道,也不让他们知道。因而洪港公司所有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凡是没有他们签字的,即是他们没有机会参加董事会会议,都是港方兴业公司单方作出的。

  张钜文大权独揽之后,将洪港公司的"武汉电脑大世界"地下停车场,1至5层商场,6层仓库,以及7至16层和 18层的写字楼房屋全部转让给了武汉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启胜公司)。但房屋销售合同却显示,这批商品房是以每平方米1500元或2000元的低廉价格售出的。记者在一份出售1单元9层2、4、7、9、10、15、11号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为武汉市启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法人代表杨学礼签名,而出卖方只有委托代理人陈伟签字。对此,作为合资公司的中方洪山房地产公司完全不知道有此事,全然蒙在鼓里。

  武汉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怎样一家公司呢?据了解,这家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7日,注册资金只有30 万元。而在成立后仅10天的时间,就与洪港公司签定了购买"武汉电脑大世界"的买房协议。启胜公司对这桩大买卖不仅分文未付,又反过来把办公楼出租给洪港公司收租。怎么会是这样呢?原来启胜公司的法人杨学礼是张钜文的妻弟,张钜文分文不收卖房给启胜公司就不难理解了。

  对这一"敏感"问题,张钜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回答的:启胜公司是以承载洪港公司债务的名义购买下"武汉电脑大世界"的,洪港公司欠银行和工程款几千万,不这样就要被法院查封,资产转移完全是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只有保住了公司才能再发展。张钜文还说已还清2800万债务。对此,洪山公司请律师去调查核实债务偿还情况,却惊奇地发现银行和工程款两项巨额债务分文未还。张钜文对采访的记者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谁为国有资产

  流失开了"绿灯"

  中方洪山公司的资产是国有资产,这笔巨额国资被张钜文所侵吞,中方洪山公司有察觉,并在2001年9月就曾向武汉市洪山区委、区政府反映过。

  2002年12月27日,中方洪山公司和洪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合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紧急请示:《关于暂缓办理洪港公司电脑大世界项目整体转让过户手续》的报告。

  《请示报告》中称: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洪山房地产公司与香港兴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港合资企业,武汉电脑大世界项目为洪港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目前,洪山房地产公司正在进行企业改制工作,国资局也正对其在洪港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审计。据洪山房地产公司派往洪港公司的人员反映,洪港公司港方在未与中方股东商议的情况下,单方面整体转让过户电脑大世界房产至港方在汉独资公司,并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请求暂缓办理过户手续。这份请示报告引起了洪山区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副区长徐进在请示报告上批示:房产局办理之前,听取国资部门意见。

  实际情况是洪山房地产部门在即未告知洪山房地产公司、也没有听取国资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就为洪港公司顺利地办理了电脑大世界的房产过户手续,使合资公司的财产名正言顺地转移到了独资公司(启胜公司)的名下。这一点洪山房地产公司感到莫名其妙:房产局有明文规定,房产过户要有评估报告,要有董事会决议,怎么就为张钜文大开"绿灯",办了过户手续?

  数额达2.6亿的国有资产,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家小私人公司的资产。

  公安部门正在侦查之中

  武汉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公安部的督促下,于今年4月起立案侦查。负责侦查的一位负责同志对记者说,张钜文肯定犯了法,但从目前查出的问题看,还不够抓捕他的条件。他们认为这个案子较复杂,牵涉的面有点大,现在还不能下结论。

  就在发稿前,洪山公司向本报提供了厚厚一摞传真件,他们聘请律师通过司法程序调查,已弄清张钜文的真实面目。张钜文、黎深国、梁丽贞、陈桂生等人原是佛山市南海区发展集团公司(原南海市人民政府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派到其下属单位香港兴业公司的公职人员。兴业公司国有股占64%,这就表明香港兴业公司与中方洪山房地产公司合作组建洪港公司的投资大部分都是国有资产,而张钜文、黎深国等人却向上级单位佛山南海区发展集团公司领导汇报称,兴业公司在武汉的投资亏得血本无归了。事实上,价值2.68亿的资产被"变戏法"一般地转移到张钜文的私人公司(武汉启胜公司)了。

  律师调查还发现,香港兴业公司的董事会,在2001年2月14日至11月9日不到10个月的时间,通过6次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得只剩张钜文、杨碧华夫妻俩了。这一情况,洪山公司已向武汉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举报。他们在举报材料中指出:既然黎深国等人已不是兴业公司的董事,那么这些人在合资公司洪港公司任董事的资格就应该不复存在。而洪港公司的重大决策恰恰都是由张钜文、杨碧华、黎深国等人作出的。这出"戏"的套路可谓深也。

  事态的发展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湖北专稿/黄家仿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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