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百万元广告公布欠债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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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4:3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大家都知道欠债还钱的道理,但一些人却把欠银行的钱不当回事。不久前,中国建设银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想出了一个讨债的新招,他们把欠债人的名字登在了报纸上。 他们花了上百万元的广告费,用了22个版面,把一份5300多欠债人的名单就登在了报纸上。
报纸上把借款人的详细名称、合同编号和担保人都一一刊登出来了。有的担保公司担保的欠账多达几百笔,有的欠款人一个人欠下了多笔帐。这里面八成左右的欠款集中在个人房贷、车贷和信用卡方面,而欠款总额在100亿以上。 对于这份催收公告,建行方面表示,由于债权已经转让给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登公告通知欠债人是法定程序,但催收是信达公司的事。 在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的催收工作将在下一步启动,而且最快在下个月,中行的欠债黑名单也将用同样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五千人的大名单见报,引起的反应截然不同。有人表示,要抓紧还钱了事,也有人认为这样披露自己的隐私,伤害自己的信用,很不妥当。 在一家被登报披露的担保公司,一位负责人看着被刊登自己公司欠款的报纸,说正在想办法还钱。 还有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说:“报纸看到了,我们也在想办法。但借款人都找不到了,估计还得拖一段。” 而另有一些欠债人表示,欠钱还钱就是了,用登报来伤害我的整体信用,侵犯隐私,是不妥的做法。对此,法律专家谈了自己的看法。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平说:从现有的立法条件来看,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约定,双方在缔约的时候,有一个对另一方的债务或债券情况有保密的义务的情况下,一方对事实做出的披露,并不当然地构成对他的侵权。换句话说,从道义上说,似乎对他形成了一个不利的局面,但这只是个道义问题,是个商业道义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专家介绍说,在国外,披露“黑名单”的方式很少见,因为它们的信用体系完备,黑名单公布将给欠债人的信用,以致企业存亡造成致命打击。而目前国内信用体系缺失,因此债权人公布黑名单的无奈之举在今后可能还会更多出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