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八成要北京户口 地域歧视违反劳动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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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4:32 胶东在线 | ||||||||
专家指出,地域歧视严重违反《劳动法》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实习生 李云柱)本月16日起拉开帷幕的全国海关系统招考公务员活动因普遍存在就业歧视受到考生质疑,那么同期进行的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活动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不平等,有明显歧视”是受访者给出的最多的评价。
中央单位仅是北京人的单位? 在本次招录公务员中,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各类垂直系统为全国人民提供了8400多个岗位,但不少广州市民反映,报考条件要求太高,尤其是在地域性上,很多岗位限定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拥有北京户口,这对全国其它地区的报考者显然不公平。 记者随后查阅了本次公务员招录的岗位需求,发现几乎有80%以上的职位注明“限北京市户口”。如中央纪委、监察机关,其33个部门所提供的48个职位,对社会在职人员全部要求北京户口。中国外文居、全国总工会、中央对外联络部等机构,也都在备注一栏中有同样规定。“这一硬性要求让人奇怪,中央国家机关到底是全国人的机关还是北京人的机关?”在网络上,一位名叫“戎连金”的网友愤怒地发问。 回应:我们也认为不合理 为什么这么多国家机关都在地域上设有门槛?中国文联的一位官员日前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谈了一点“个人看法”:“我也认为这样不合理,但我们也迫不得已———文联是清水衙门,公务员每月工资也就1000多块,生活很清苦,不少职员的房子问题没有解决,要是招收了外地户口的人员,他们的住宿、配偶的调配等等怎么解决?”。 据了解,“难以解决外地户口人员的住宿、配偶问题”,是中央各党群机关在招考工作人员时设置地域限制的主要理由。此外,一些部委在回应媒体质疑时都理直气壮地表示“单位有自己的苦衷,设置限制性条件是出于工作需要”。 专家:地域歧视违反《劳动法》 对于本次招考的争议,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秘书长甘文传持有明确观点。他表示,我国《劳动法》里明确规定,在招用职工时,用人单位不能因地域、性别、民族、信仰等因素产生歧视,“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北京人,还是广州人,或是上海人,在求职招聘上应该是平等,不应出现地域歧视”。甘文传同时表示,国家既然公开招考公务员,就应该社会化、市场化,让有才能的人才通过市场调配进入机关,这种人为的门槛不要也罢。 此外,针对本次招考许多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甘文传也认为欠妥,“国家有明确规定,像电大、函大等‘五大’毕业生,如果取得足够学分,他们的学历的效力理应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 关于公务员招考的疑问 针对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一位署名为戎洪兴的读者还提出了几大疑问: 疑问一:年龄多大才能当公仆? 这次招考设定的年龄限制大致有30周岁以下、毕业不满3年、工作3年以上、2年以上工作经历等。古时像范进一样的老人都可以参加朝廷命官的选拔考试,而如今不知有多少优秀青年可能因一年之差抱憾考场之外。 疑问二:非全日制学历不被承认? 此次招考,许多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更有的还提出“应届生(全日制本科)”,这意味着为数达上百万的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将无缘此次考试。 疑问三:报考凭啥要“单位”批准? 此次招考《报名方式》的“注意事项”里规定,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为何必须经过单位批准? 疑问四:婚姻也是绊脚石? 一些部委列出的条件还对婚否限制的。例如:“如已婚,其配偶为北京户口”、“未婚”。令人不解:配偶是否为北京户口与应聘者能否做好公务员工作有什么关系?结婚与否难道会影响公民做公务员的能力或资格,招来的“未婚”公务员难道以后就不结婚了?(据《华商报》)责任编辑:王子洋来源: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