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债就从工资里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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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0: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六安专电昨天对霍山县个体业主熊业和来说是个高兴的日子,昨天下午,霍山县法院执行局向他的债务人罗某开出了《民事裁定书》。而在此之前,熊业和为讨债已奔波了4年。 1996年,熊业和与罗某合伙办了一个卫生巾厂,双方共投入30万元,熊业和为了办厂也借了大笔的资金。然而,他们的这一次办厂以失败告终。1999年,熊业和与罗某对合伙办
1999年11月,霍山县法院对二人的债务问题作出民事调解,罗某欠熊业和3万元及利息,需分别于1999年12月到2000年4月底分三次偿还。然而,罗某只是在偿还了7000余元后,便以无力继续偿还为由,一直未履行法院的裁定。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也为此多次找罗某,但一直无果。 昨日,霍山县法院执行局叶建平副局长告诉记者,考虑到熊业和目前的窘况和罗某的经济能力,该局决定从罗某的工资中执行余款,并于昨日下午下达《民事裁定书》,并将作出具体的执行计划。 (本报记者 鲁皖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