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诉案一原告反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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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1:13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因为炮轰《芬妮的微笑》水准,王志文被中方投资人告上法院。昨天,市一中院二次审理该案时再次出现戏剧性场面,被追加为原告的该剧最大投资人奥地利影业公司当庭反水,称将“尊重王志文发表个人评论的权利”。
对此王志文的律师表示,辽宁金通公司无权单独起诉。辽宁金通方表示,王志文是否违反演出合同与奥方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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