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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子女在杭入学有了新规定一年是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3:48 都市快报

  昨天杭州市教育局出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对6至16周岁非杭州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杭读书作了详细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杭暂住一年以上,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其子女方可申请入学。

  监护人需暂住一年并有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杭州市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同时又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可以申请就学。

  外来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联系,如遇居住地附近学校接收有困难,可到居住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登记,由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不得择校。

  连续工作2年可获优先安排

  办法规定,凡具有市区小学学籍号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市区相应初中就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监护人对杭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监护人在当地居住并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独生子女。

  杭州公办学校在学额许可的条件下,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就读。

  享受同样的奖惩待遇

  杭州教育部门将把外来务工人员就学问题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其中,以公办学校为主,独立设置民工子女学校为辅。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与杭城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对其子女转学可实行灵活管理原则。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就读的公办中、小学校缴纳借读费,学校不再收取杂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记者邹滢君通讯员张仁豪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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