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手术竟被观摩 未婚女士告倒医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4:55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青岛11月2日电】(记者刘宝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青岛市首例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是否侵犯隐私权案。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去年9月2日,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到青岛某医院做人工流产。作为青岛市某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医院组织了八九位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观摩。因麻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今年1月8日一审判决认为,教学医院不经患者同意擅自组织学生观摩涉及患者隐私权的手术并非国际惯例,至少我国法律并未授予教学医院可以侵害患者隐私权的特权。另外,让患者无偿牺牲隐私为医院提供人体教材而无所报酬,也有失公允。医院未经患者同意组织学生观摩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害,应承担法律责任。 院方不服提起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判决驳回医院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