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唤后财务股长失踪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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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5: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家属:在检察院失踪应给说法;检察院:嫌疑人跑了仍在追查 8年前,云阳县交通局财务股长张帮海被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带走后,突然不见了踪影。8年里,张家人四处奔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而检察院则称张跑了。目前,案子仍在追查之中。
妻子称丈夫在检察院失踪 张的妻子杨精华向记者介绍了丈夫失踪的经过。1996年9月12日晚7时许,张从家中被两个人带走,来人称“到县交通局办公室谈点公事”。9时许,张回家换了一双鞋,又随那两人离去。杨精华称,后来她才知道那两人是云阳县检察院的。 据杨精华说,9月14日,她找该县检察院有关领导,询问能否见见丈夫,得到的答复是,“事情没弄清楚前不得见人”,并要求杨交200元作为张帮海的生活费。后来,一位副检察长告诉杨,如果缴一万元,就可放了张帮海。 9月16日,杨托人送去200元生活费,次日又向检察院缴了一万元现金,得到了一张“暂收涉案款项”的收据,但丈夫没有被放出来。两天后,交通局有关人员以组织名义到县检察院联系此事,回来后告诉杨精华,张已从检察院出走,要求她积极配合找人,同时带回了检察院发给交通局的传唤张帮海的通知书,上面开具的时间是1996年9月19日。从此,张帮海杳无音信。 检察院称嫌疑人跑了 记者昨日采访了云阳县检察院,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传唤张帮海之前,该县交通局原局长任某等人也被检察机关传唤。任因在云阳双江大桥建设和云(阳)(双)江公路整治工程中涉嫌受贿,于1997年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但“张帮海跑了,此案仍在追查中”。 杨精华则说,自从被告知丈夫从检察院出走后,她曾无数次到检察院要人,可检察院反倒向她要人。杨称,她丈夫是被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带走的,带走时没有说明理由。丈夫即使有罪,也要依据法律程序逮捕并审判,不可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消失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律师称检察院做法“欠妥” 重庆一律师事务所的蔡律师认为,云阳县检察院在处理此案时有几处“不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后,在几个小时内必须进行讯问,且必须向其家属或单位告知被拘传理由和羁押处所。如要进行刑事拘留,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其家属或单位。张帮海于1996年9月12日被拘传,检察院却在9月19日,即拘传一周后才发出通知书,而此时张帮海已下落不明。蔡律师建议,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