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规结汇逾亿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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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6: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数据显示 查处违规结汇逾亿美元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张旭东杨晓灿)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发布数据显示,2004年1月至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查处违规结汇金额达1.2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我国在贸易顺差下降甚至出现逆差的情况下,外汇资金依然保持较强的净流入态势,国内外汇供过于求的状况更加突出,影响了金融宏观调控效果。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大了对银行、企业和个人办理结汇业务的检查力度。前9个月共对35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41家企业的违规办理结汇业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查处违规结汇金额达1.2亿美元,共处行政罚款101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约10.1万元人民币。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银行、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的违规结汇行为呈现出多样化、多渠道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在资本项下办理违规结汇。如未经外汇局批准擅自办理股权转让款结汇、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外汇资本金结汇、外债资金结汇以及违反规定将资本项下外汇资金混入经常项下并办理结汇等。 ———在经常项下违规结汇。如未经外汇局核准办理非贸易项下的现钞结汇;在未经外汇局核准、未审核结汇资金来源或者缺乏外汇来源证明等情况下,为个人办理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外汇资金结汇等。 ———部分银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办理结汇业务、未按规定留存结汇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等违规行为。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部分银行、企业和个人的外汇资金违规结汇,干扰了国家宏观调控,不利于实现经济的全面、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在不断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流入的管理,查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结汇行为,严厉打击投机性的资本流入,为我国金融稳定和涉外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张旭东杨晓灿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