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中医院原副院长挪用养老保险基金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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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7:0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董淑健、通讯员天法宣报道:1日,天门市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万兰章有期徒刑5年。1998年11月,天门中医院为该院92名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由副院长万兰章负责具体投保事宜。万随后以医院名义,向每名投保职工下发通知,要求一周内将各自应补缴的保险基金交医院财务科出纳吴某。万多次从吴某手中领取职工所交的保险基金计17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在广东、福建等地办医院,结果造成亏空,不能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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