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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清退教育乱收费日均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7:1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305天,623万元!

  “随着‘一费制’在全省铺开,我省教育治乱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省教育厅纪检组长齐再光表示,全省教育乱收费清退款项在过去的10个月中累计至623万。

  全省教育纠风工作会议日前召开,省教育厅以富有决心的姿态严令:违反“一费制”
收费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我省日均清退教育乱收费2万余元,这种数字的背后预示着我省教育收费公开透明时代的到来。这使得学生家长们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他们“腰包”里的钱将不再花得不明不白。

  10个月处罚156名违纪者

  据省教育厅初步统计,全省教育系统今年前10个月累计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信件和电话1182件次,组织查处案件245起,清退乱收费款项623万元,处罚违纪人员156名。

  “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齐再光表示,尽管我省目前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收到了新成效,但仍有部分地区、部门、学校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群众举报投诉不断,社会反响较为强烈。谁违反“一费制”处分谁

  省教育厅表示,对于“一费制”的执行情况将是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中之重,谁违反“一费制”相关规定将对谁“不客气”。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乱收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治理,不仅在经济上依法处理,还要对违反“一费制”收费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

  省教育厅纪检组长齐再光表示,高中录取择校生情况,各种乱办班收费行为,强制学生订教辅材料和是否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也将一并列入下一步的教育治乱工作之内。

  树立规范收费学校典型

  省教育厅再次强调,要切实加强学校收费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范使用的要求,“一费制”中的杂费收入只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及基建等项支出。

  省教育厅表示,杂费、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另外,为树立学校规范收费的典型,我省还将在各市按一定比例评选出治理教育乱收费模范县(市)区和收费模范学校,以从正反两方面来促进我省的教育治乱工作。(记者 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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