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报透析:预算资金的口子开大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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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7:47 法制日报 | ||||||||
不该吃财政饭的也来分一杯羹预算资金的口子开大了编者按: 11月1日,审计署发布了第5号和第6号审计公报,披露了5部局在2003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和中国工商银行在票据和贷款业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那些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甚至数以亿计的违规金额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潜规则?操纵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态?为什么白纸黑字的法律规章得不到执行?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审计公报透析》专栏,试
文本报记者 万学忠 点评/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审计公报》显示,国土资源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均存在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的违规行为。其中,国土资源部涉案金额100万元,国家质检总局涉案金额2203万元。 2003年4月,国土资源部批复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简称规划院)预算时,安排了隶属于国土资源部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简称法律中心)房租及人员经费等补贴100万元,形成向非财政拨款单位安排预算资金。法律中心为了取得上述预算资金,修改了其与北京晟佳国业经贸公司(简称晟佳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将原合同租金46.2万元修改为100万元。规划院依据修改过的合同,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100万元支付给晟佳公司,晟佳公司将款项挂在往来账上,用于抵扣房租等。 2003年,质检总局将动植物检疫实验所、信息中心、中国国门时报社等7家非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2203万元,编入部门预算并上报财政部获得批复,扩大了预算支出范围。 点评:中国各类社会组织中普遍存在着“小社会”现象。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有大大小小的附属机构。这些附属机构是机关办社会的产物。一些国家机关为了规避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往往将自己附属的事业单位作为特殊的小金库,并且利用这些小金库违法支配预算资金。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充分说明,如果中国行政体制的改革不彻底,或者,政府机关仍然办社会,那么,必将会在国家预算资金的使用上留下大量的漏洞。所以,审计报告提醒我们,必须加快各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必须在国家机关之外,建立合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堵住各种预算资金外流的情况。 精兵简政,不能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精简为国家机关附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应该真正按照中央的部署,从根本上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