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首例拟不起诉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0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马桂英)10月28日,石嘴山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对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涉嫌贪污一案进行了监督。人民监督员表决认为,此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同意石嘴山市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这是全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后,首例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拟不起诉案。 案件监督严格按照监督程序进行,石嘴山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首先向人民监督员介绍
石嘴山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