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水电差额摊给住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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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23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见习记者秦凌)昨日,渝中区人和街华福巷55号恒幸花园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有100多住户,近一年来电费收得过高,按规定居民用电每度收0.45元,小区却收0.53元,从上月开始还要收四五元的公摊费。 据小区物管重庆恒信物业有限公司的余某称,从今年8月份开始,小区的水电差额越来越大,他们已经无力承担。根据《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收费服务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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