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白大褂”上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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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07 北京日报 | ||||||||
医疗过失纠纷由保险公司赔付 本报讯(记者李学梅)全市医院要给“白大褂”上保险了,临床手术科室医生的保费要高于其他科室。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市政府已通过《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本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今后发生医疗过失纠纷,将直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据北京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医疗责任保险“保”的是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的医疗过失纠纷。费率要按照医疗风险的大小等合理设计和适时调整。据悉,医疗责任保险对不同规模医疗机构、不同岗位医务人员,收取的保险费用不同,赔偿额度也不一样。根据其他城市经验,只有几十张病床的小医院,每年的保险费也许只要1万多元,累计最高赔付额可能在40多万元;病床数在900张以内的大医院,每年需缴的保费可能就要10多万元,累计最高赔付额可达到300万元左右。此外,临床手术科室医师的年度保险费也要高于一般科室。 医务人员对此次强制给“白大褂”上保险大多持欢迎态度。一家三级大医院医务处长由于整天在医院里处理“纠纷”,对此更是深有感触:过去发生医疗纠纷和赔偿,要由医院和医务人员出面处理和直接赔付,为此没少搭精力,弄不好还会影响日常的医疗工作。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和医务人员只要缴纳一定的保险金,就可交由第三方的医疗调解处理机构来参与调解和处理,并由保险公司为患者进行赔付。此举“解放”了医院和大夫,不但能为医院转嫁、化解一部分经济风险,也可使患者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