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人均拟涨3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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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0:01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田春玲)今年,辽宁省2004年以前退休的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增加。预计每月人均增加33元,计算时间从2004年7月1日开始。11月2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得这一消息。 据介绍,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涨工资”的方案正在起草,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即将实施。全省将执行统一的标准,预计每月人均能增加33元左右。 按照劳动部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按照当地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5%左右确定,并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记者了解到,目前,辽宁省共有企业退休人员302万人,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约有295万人。这295万人可以享受到涨“工资”的待遇,涨“工资”的时间从2004年7月1日起计算。记者电话:81058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