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出台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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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0:4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社保公司获悉,福州市确定了工伤保险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即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风险较大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上下。缴费费率2年浮动1次。 据介绍,风险较小行业即一类行业为银行、证券、保险等商业服务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即二类行业,为房地产、食品制造等生产经营性行业;风险较大行业即三类行业,石油加
据了解,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2年浮动一次。 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调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调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N本报记者 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