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5万只狗处于管理盲区 公安无法可依不能打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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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2:02 南国都市报 | ||||||||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口市目前尚在使用有关狗的法规是1995年10月颁布实施的《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市区禁止养犬和饲养家禽家畜。因科研、教学或者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动物的,必须经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批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并按每只家禽家畜每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但随着海口经济的发展,该《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的要求,在限制
由于养狗之风日盛和市民办证意识淡薄,使得海口“黑狗”猖獗,并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公共卫生和安全等的社会问题。 来自海口市卫生部门的数据表明,每年海口被狗咬伤的人就有4000人之多,每年到海口市卫生防疫部门打防疫针的有3万多人。 按要求,小狗在3个月大时就应开始注射狂犬疫苗,按犬的月龄,间隔一段时间需再注射针剂,以后每年要再接种两次。而记者从海口市畜牧局获悉,海口的犬只绝大多数没有接受免疫注射。 据市卫生防疫站有关负责人介绍,狗会引发一些疾病,对人的身体健康影响很大,甚至会危及生命。 海口市动物防治中心负责人林女士说,按照现有规定,养狗者应该先带所养的狗到该中心打疫苗,然后持该中心所发的免疫证到海口市公安局办理养犬证。但一直以来,此套程序好像并没执行过。 据海口市环卫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环卫部门在管理上可涉及的动物仅限于猪、鸡、鸭等家禽类。只有当狗严重干扰了市民生活时,环卫部门才有权干涉。 据了解,虽然有许多市民对狗患进行投诉,但海口从未开展过大规模整治狗的行动。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的民警反映,目前海口对狗的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没有出台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大多数人只知道“市区禁止养犬”,公安部门对于如何审批、饲养、收容等都缺乏相应的依据,公安机关无法可依不能出面打狗。(完)(记者 张桂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