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人民网:有多少马路杀手因交警腐败而产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2:13 人民网

  作者:建 达

  近日《人民日报》披露的吉林省吉林市交警腐败系列案给人极大的震撼。报道说,由于一些警官的腐败,数万人未经考试就取得了驾驶证。这些获得驾驶证的人员仅在吉林地区就发生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1人,重伤11人,轻伤23人,造成经济损失122万多元。这仅仅是吉林地区的统计,如果从全国范围算一算,不知还有多少条宝贵的人命断送在了那些腐
败分子的手里!

  在驾驶证管理这个领域,我们确实管得太松了。笔者曾经听过很多人吹嘘他们的驾驶证是如何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很多交警部门,或出于利益,或碍于面子,或为了关系等等,把驾驶证发到那些根本没有经过训练的人员手中。特别是有些地方的官员,借口工作忙,没有时间学车,示意交警部门给“本”。交警部门慑于其威权,不敢违抗,如此这般,马路上就可能又多了一个“杀手”。不久前某地发生的一起车祸,就是驾驶机动车的官员没有经过训练,发生紧急情况时手足无措,结果造成车毁人亡。

  明火执仗地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马路杀人却被人忽视了。因为大家都认为马路杀手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动机。但是,人们恰恰忘了,警官们把驾驶证发到未经训练的人员手里时,是能够预见其严重后果的,也是知道其行为是非法的。明知后果可怕却执意行之,是不是一种间接的犯罪行为?在这个问题上,不管是警官腐败,还是照顾关系,性质都是相同的——都是藐视法律,草菅人命,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在一个法制社会,人的生命权至高无上。事关公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汽车驾驶证并非仅仅是为了对付交警的“本本”,它包含着驾驶员的社会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权的尊重等等。法律规定公民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和正式的考试才能取得驾驶执照,这是一条铁的“游戏规则”,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不管是多大的官员,只要打算驾驶机动车,就必须去接受严格的训练和考试。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则,就应该视同犯罪。

  吉林发生的交警腐败系列案,尽管主要问题是腐败,但同时也暴露了交警方面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滞后。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就此找到突破口,专项治一治交警腐败,不仅能够挽救无辜的生命,而且也能大幅度提升中国交警的形象。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